顺宸案例

Service case

GF公司VS ML公司、裴朝某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——对手强硬,我方斡旋,最后和解,圆满解决

发布时间:2021-04-19作者:浏览量:
客户信息/对手信息
案件类型及案值描述
时间节点(从委托签约到诉讼、调解到结案完成的时间关键点) 该案在办理中的一些整体诉讼方案、调查取证经典方法或解决思路等描述 该案诉讼办理中的法官、客户、对手等协调沟通,应急事件处理以及客户维护情况等简述 该案办案结果总结心得简述
客户:重庆市GF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
对手:重庆ML建筑工程(集团)有限公司、裴朝某、裴大某
2020.9.10接案
2020.9.16诉讼立案。
2020.9.17完成保全立案。
2020.9.25采取保全措施。
2020.9.28收到开庭短信。
2020.11.16开庭。
2020.11.20达成调解。
2021.12月收回全部案款。
  本案系租赁合同纠纷,从证据上分析并无较大瑕疵,但三被告均无履行能力,承办律师在收案后,经过对案件的分析,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保全,由于其中两被告为自然人,那么本案最好的方式是采取诉中保全,查询被告账户信息,果不其然,本案采取诉中保全,冻结到两自然人被告银行账户。且对于自然人来说解除对其账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也具有紧迫性。在此基础上双方有了谈判的空间,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。    双方磋商的过程中,被告方坚持不让两自然人承担责任,且要求先解保,并且不承担律师费,并表示如果不谈判我们最多能拿到冻结的款项。在此种情形下,就需要平衡利益,我方抓住对方要害,知道其解保的紧迫性,坚持底线,要求先付款后解保,且除本金以外所有诉讼费、律师费均由被告承担,付款必须时间周期在2个月。最终迫于压力被告作出让步.    本案的两个关键点是:一、客户快速回款的需求;二、三被告均无履行能力。从这两点来分析本案最好的结案方式是调解结案。同时保全对本案来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本案调解结案,快速回款,达到客户预期,实际收益也大于预期收益。对于此部分欠缺履行能力的案件调解的十分有必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