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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vice case

MC公司VS ZT公司 架管租赁合同纠纷——办案不仅仅是诉讼打官司,更要促成多方的共赢

发布时间:2021-04-19作者:浏览量:
客户信息/对手信息
案件类型及案值描述
时间节点(从委托签约到诉讼、调解到结案完成的时间关键点) 该案在办理中的一些整体诉讼方案、调查取证经典方法或解决思路等描述 该案诉讼办理中的法官、客户、对手等协调沟通,应急事件处理以及客户维护情况等简述 该案办案结果总结心得简述
客户:渝北MS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
对手:ZT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0.11.13接案
2020.11.16完成诉讼方案
2021.1.6去往 ZT公司调解
2021.1.20 与ZT公司达成支付协议
2021.2.3 春节前ZT公司付款
2021.2.5 本案大结案。
 
   因临近年关,且本案涉及外地管辖(成都高新区),若直接通过走诉讼程序或调解程序均需到成都办公出差,遂在接案之初,就立定要通过谈判程序与ZT公司达成庭外和解达到客户的预期目的;遂主动邀约ZT公司法务进行协商,在协商过程中,立足案件本身材料的基础上,谈判主要从不必要的累诉出发,为ZT公司权衡了利弊,特别是有效利用了该法务须在年前处理一批案子的急切心情,达成了庭外和解,并在春节前如期支付租金费用,客户与ZT公司关系亦未损害,实现了客户、律所、中天的三赢局面,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。
 
  1法官:年前卡案,不予立案,直接通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,时间是100天。立案严重滞后,且拉长客户的回款期。  
2客户:预期是年前回款。3对手:急切处理一批年前积压的案子。
4通过对三方的判断,直接选择作好客户与法律对手的工作,为本案取得良好效果打好了基础。
 
   1、作为承办律师,在诉讼方案上定位了本案的解决方式和处理办法,即通过诉讼之外的方式解决争议
2、独立参与和ZT公司的谈判,做通了对方的法务工作,使其与我方站立了统一战线
3、尝试以诉讼之外的方式结案,即达到了客户的回款预期,又和平处理了客户与对手的关系,客户也非常认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