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后一直从事保全执行工作,专注于各种执行案件的办理,擅长协调采取司法拘留、扣押车辆、追加股东等等强力执行措施,以及通过处理执行行为异议、执行标的异议案件等,帮助各类型客户成功回款实现权益。
2021年重庆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周X兵向LZ租赁站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合计约250万元;2023年11月Z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LZ租赁站向周X兵、王X海支付款项约200万元。2024年1月,王X海作为B市某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,在执行过程中向LZ租赁站送达文书要求冻结王X海对LZ租赁站所享有的债权90万元并要求限期履行。2024年4月Z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周X兵、王X海申请执行LZ租赁站一案。我所代理LZ租赁站先后向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、B市某区人民法院、Z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,要求行使抵销权,均被驳回异议申请。后在复议程序,通过积极地和法官进行沟通,最终B市中院以及Z市中院均支持我方的复议请求,确认通过抵销的方式清偿债务,避免LZ租赁站财产遭受强制执行,保证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本案最开始的办理思路是与Z市某区人民法院、B市某区人民法院积极沟通,采取拖延时间的措施,为再审争取时间。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,面对几方法院的强势执行,为避免当事人财产遭受损失,在律所领导的指导下改变思路,在执行过程中尽量争取债务互抵,保障当事人现有的财产不被强制执行。
1.周X兵、王X海对LZ建筑设备租赁站的债权性质是否为连带债权;
2.周X兵是否能够单独行使抵销权,将其与LZ建筑设备租赁站互负债务进行抵销(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不完全相同能否进行抵销);
3.王X海作为B市某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,在王X海对LZ建筑设备租赁站所享有的债权被冻结的情况下,周X兵是否还能就已经被冻结的部分债权行使抵销权;
4.债务抵销是否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;
5.同一案件事实涉及三个不同省份的法院,如何清晰地向每个法院阐述事实以及诉求;
6.在三个不同省份基层法院法官都不认可我方观点的情况下,如何寻求进一步的突破;
7.作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,在执行法官对当事人态度极其强硬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应对。